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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|
2020/4/28 |
類別 |
新聞 |
標題 |
綜所稅減稅利多又來了 今年報稅也很省 |
內容 |
2020-04-26 08:00
〔記者鄭琪芳/台北報導〕5月報稅季來了,今年申報綜所稅也有多項減稅新制,包括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萬元、薪資費用可核實減除、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7.5萬元、扶養親屬定義放寬等,不少納稅人也可「有感」減稅,尤其多口之家或家有需要長照者受惠最大。
財政部賦稅署說明,立法院去年7月修正通過「所得稅法」第17條,增訂長照扣除額每人每年12萬元,並追溯自2019年起實施、今年報稅首度適用,但設有「排富條款」,適用綜所稅稅率20%以上、股利及盈餘按28%分開計算或適用「最低稅負制」不得扣除,估計約29萬戶受惠。
長照扣除額適用對象包括: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、長照失能第2至8級且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、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1年達90天者、以及在家自行照顧者,申報時分別須檢附聘僱許可函影本、使用指定服務的繳費收據影本、入住適格機構達90日的繳費收據影本、以及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影本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。舉例而言,若家有2名身心失能者,可列報長照扣除額24萬元,若適用稅率5%,將可少繳1.2萬元;若適用稅率12%,更可省稅2.88萬元。
此外,基本生活費由每人17.1萬元調高至17.5萬元,估計將有184萬戶受惠。中區國稅局說明,基本生活費總額減除「免稅額、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及身心障礙、教育學費、幼兒學前、儲蓄投資、長照特別扣除額」後,超過部分即可自所得總額中減除。以單薪4口之家為例,若家有2名就讀大學子女,基本生活費總額70萬元(17.5萬×4),比較項目合計64.2萬元(免稅額35.2萬+標扣額24萬+教育學費扣除額5萬),因此可再扣除基本生活費差額5.8萬元,若以適用稅率5%計算,可以少繳2900元。
今年報稅也首度適用「名模條款」,薪資所得計算可採「定額減除」或「費用減除」擇一適用,前者為適用薪資所得扣除額20萬元,後者為核實減除職業專用服裝費、進修訓練費或職業上工具支出之必要費用,但各項減除上限均為總薪資3%。不過,費用減除超過20萬元才划算,因費用減除有上限,若年薪低於222萬元,採定額扣除20萬元較有利。
另,財政部也放寬受扶養親屬「無謀生能力」認定標準,符合「因身體障礙經醫院證明不能自謀生活」、「適用長照扣除額」、「受監護宣告」之一,即可申報扶養;若是未滿60歲的直系尊親屬,只要符合「所得低於基本生活費」、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」、「精神衛生法嚴重病人」之一即可。 |
資料來源 |
自由時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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